1.合同的客户名称写得不全或字母不准;
2.客户的电挂、电传、传真等忽略或忘记写上;
3.价格计算有误或阿拉伯数字与相应的大写不符;
4.包装条款含混不清;
5.合同条款不明确或前后矛盾;
6.唛头标记不明确;
7.目的港选择不当;
8.装运港规定过死或出现原则错误;
9.装运日期安排不合理等等. 因此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应切实注意以下各点:
第一、合同条款内容要一致:
1.成交条件与保险条款要一致.CIF条件成交的应当是我方保险,FOB或C&F条件成交的应当是对方保险.
2.成交条件与交货港口要一致. CIF或C&F条件要附带一个目的港即卸货港,FOB条件要有装运港.
3.单价和总值要保持一致,在币别的使用上也要一致.
4.包装条件与刷唛标记要一致. 散装货不能有刷唛的要求.
5.付款方式与装运期限要一致.
6.合同总数量与分批装运的数量要一致.
7.交货期与信用证开到日期要一致.
8.有的格式合同对某些条款是填写内容和供选择的,在制作合同时要正确填写或删除. 不删除或删错了都会造成条款内容不一致.
第二、合同条款要体现国家的对外政策
第三、合同条款的内容要明确
总之,合同是一个法律文件,合同签订得好坏,对顺利履行合同关系极大,认真把关非常重要. |